公卫执业医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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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关于发放2016年医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考生:

  根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区办公室统一安排,2016年医师资格证书发放安排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7年5月15日至5月17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00至4:30

  注: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无法提前发放。

  二、领取地点:

  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108室 (北园大街502号 ,生产路北口银座家居西行300米路南)。

  公交站点:生产路北口(30路、K57路、66路、K68路、84路、K95路、K107路、112路)。

  三、领取方式:

  1、个人办理: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由他人代领的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及考生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请通过通知下方“查询链接”查询笔试准考证号并记录,领取时向工作人员出示。

  2、集体办理:单位介绍信、领取人员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及经办人身份证。

  注:如须他人代领,请务必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无法提供不予办理,请配合!

  四、其他

  1、现役军人考生请与部队有关部门联系办理医师资格证书。

  2、领取医师资格证书后请尽快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超过两年)需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