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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十部门发文,推动这类基层医生增收、拿编!

给老乡医提收入、编制向村医倾斜、推动村卫生室向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一系列红利措施来了……

今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对于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随着各地政策不断落实,9月12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等共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全面布局农村地区医疗卫生发展,健全以区域性医疗中心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其中重点涉及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工资水平、编制总量内统筹部分向乡村医生倾斜、完善在职老乡医多渠道补偿、建立老乡医收入增长机制、缩小收入差距等内容。

超70%乡村医生要拿到执业助理证。

综合全国水平,国家要求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左右。

作为全国医疗领先区域,上海基数要高于其他地方。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73%左右。且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鼓励并支持在职乡村医生进行医学类继续教育,促进乡村医生整体学历层次不断提升。在这个目标引导下,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人员素质和结构将得到明显优化。

《实施方案》明确,加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取得执业医师资质的乡村医生,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鼓励竞聘担任家庭医生。另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还有机会至上级医院接受培训,提高个人诊疗服务能力。

建立老乡医收入增长机制

眼下乡村医生队伍青黄不接,一方面是新进人员不足,另一方面收入不高导致流失情况一直存在。

以人才队伍稳定为目标,提高老乡医工作积极性,《实施方案》中强调,要优化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薪酬机制,其中重点提到两大方面:

一是,完善在职老乡医多渠道补偿政策,各涉农区在做实镇级统筹基础上,逐步实施老乡医收入区级统筹,消除乡镇间分配差异;

二是,建立老乡医收入增长机制,逐步缩小与新乡医收入差距;

三是,涉农地区应结合地域特点、经济发展等,对到远郊地区的全科医生给予政策倾斜。

此外,还要统筹平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稳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工资水平。

用好编制存量,统筹部分向村医倾斜

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来说,编制是稳定人员的主要措施之一。有无编制在薪资待遇、养老待遇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为了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实施方案》作了以下几点规定:

①以区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总量。

②加强区域内人员编制统筹使用,鼓励涉农地区在区域卫生人员编制总量内统筹部分向乡村医生倾斜,盘活用好存量编制。

加大投入机制,村卫生室向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

随着县乡一体化和乡村一体化深入推进,立足现有的医疗服务网络体系,更要建立起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

具体来看,要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机构设置规划建设、统一人员准入执业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和统一绩效考核。

作为全国较早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地区之一,上海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下一步,村卫生室要朝着更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靠拢,财政支出也会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

《实施方案》提到,鼓励涉农地区村卫生室在实现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逐步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涉及的人员支持问题,则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服务人员派出、药品与设施设备配置等工作,挂号收费标准和报销比例继续按照村卫生室标准执行。

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原则上,涉农地区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大于5平方公里的行政村,可再增设1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25年,或有大批村卫生室转型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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