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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杏林|重庆市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京师杏林医学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重庆市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疫情防控须知的相关内容,请你查收!

2021年10月我市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重庆市2021年10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处理。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指考生实际参加首场考试当天前48小时内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如参加首场考试时间为10月10日的考生,需出示10月8日0:00及以后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以此类推。

参加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以实际参加第一天考试日为基准,每次入场查验时,只需提供同一份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当天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报告即可,无须进行多次核酸检测。(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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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重庆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我中心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

附件:重庆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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